中共福建师范大学产业党总支职责
(2005年10月27日修订)
1.在校党委领导下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上级的指示、决议,结合实际制定校办产业党总支的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;
2.加强政治思想工作,充分调动广大产业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,对所辖企业经营管理和其他各项任务的完成起到保驾护航作用,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;
3.加强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监督党员履行义务,搞好产业党组织的自身建设,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、战斗力; 积极慎重地搞好发展党员工作,指导支部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、转正工作;
4.组织领导产业党总支范围内的党员民主评议,评选优秀共产党员、先进党支部,及向上级推荐先进党支部和个人的工作;按照学校有关部门的要求,组织产业范围的奖励升级及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;
5.密切联系群众,倾听他们的意见,经常关心职工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、生活。定期分析研究党内外的思想状况,有针对性地抓好所辖企业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教育;
6.对企业负责人在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以及思想作风、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监督、考核,抓好党风党纪教育,加强各级班子的廉政建设;
7.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科级干部的考核任免和调整工作,按照学校的规定负责对校办产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,负责校办产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职级的考核评议工作;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产业系统技术工人考工定级、人事调配和人事工资的统计报表工作;
8.抓好企业干部的培训与年轻干部的配备,制定产业后备干部选拔和培训方案,配合产业处调整产业政策,采取激励机制,保持产业队伍稳定,解决好改制中的一系列的问题;
9.支持校办产业工、青、妇、计划生育、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,充分发挥其作用;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;做好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;
10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中共福建师范大学产业总支部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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